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黄山区合同之债的形成有哪些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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北京要账公司:合同之债的形成有哪些?

一、合同之债是什么   

合同之债是指因订立合同而产生的债权债务关系。在所有的债权债务关系中,合同之债是最重要的组成部分。   

二、合同之债的特点   

第一、它是由双方当事人的法律行为引起的。   

第二、它由双方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而成立。由于双方当事人法律地位平等但利益相互对立,因而合同之债的发生须经双方协商自由表示其意思达于一致,一方以欺诈、胁迫等手段或乘人之危,使对方当事人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无效,不能发生合同之债。   

第三、合同之债中的债权债务相互对应。   

第四、合同之债具有任意性,即合同之债的产生、形式、内容等合同法上的规定,多属于任意性规范,由合同双方当事人自由约定,而当事人的自由约定。   

三、合同之债的有效依据   

1、合同之债须以有效合同为依据。合同作为双方法律行为,当然须符合我国规定的民事法律行为应具备的条件,即行为人须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、意识表示真实、不违反法律或者社会公共利益;同时,民法典第规定了民事行为无效的7种情形;还规定了可撤销或变更的两种情形。   

2、无效经济合同的四种情形,即违反法律和行政法规、采取欺诈、胁迫等手段所签订的合同,代理人超越代理权限或者自己代理、双方代理的、违反国家利益或社会公共利益的经济合同无效。   以上就是关于合同之债是什么的相关介绍,签订合同是为了保证双方的权利和义务,双方当事人在签订的时候要仔细的阅读清楚,写清楚具体的信息,避免日后发生纠纷,对此如果大家有不明白的,可以咨询一下本讨债公司的调查员。

黄山区地处安徽省南部,位于东经117°50′—118°21′、北纬30°00′—30°32′之间,东连旌德、绩溪,东南与徽州区毗邻,西接石台、青阳,西南与休宁、黟县交界,东北同泾县相依,东西宽约51.75公里,南北长达57.83公里,总面积1775平方公里。区政府驻地甘棠镇距省城合肥市254公里,距市府屯溪110公里,距黄山北大门19公里、南大门51公里、西大门23公里,距太平湖18公里,距九华山北门90公里、南门40公里。境内地貌属皖南山区中部的高中山、低山丘陵和山间盆谷区,地势南高北低,最高处为黄山莲花峰,海拔1864米;最低处为新丰乡胜丰村,海拔85米。境内山脉纵横,峰峦密布,南部有黄山山脉耸峙,北部有九华山余脉蜿蜒。全境有大小河流十几条,或源出黄山,或源自九华山。除黄山南坡浮溪、阮溪流入新安江外,其余如发源于黄山南坡的香溪及黄山北坡的麻川河、清溪河、秧溪河、舒溪河等和发源于九华山余脉的洙溪河、陵阳河等均注入太平湖或青弋江,然后汇入长江。全境属亚热带季风湿润气候。四季分明,雨量充沛,湿润温暖,小气候特点显著。一般年平均气温为15.4℃,最热月(7月)平均气温27.4℃,最冷月(1月)平均气温2.8℃,无霜期达210—230天。